战略机遇期与改革攻坚期叠加、发展黄金期与矛盾凸显期交织,是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阶段性特征。在这一背景下,很多有识之士强调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但仅有忧患意识、只看到问题还不够,同时应增强责任意识,勇于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履行好自己的义务。也就是说,知忧患更要知责任。
忧患意识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绵延不息、不断繁荣发展的重要精神基因。“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一系列关于忧患意识的精辟论述,体现了我国古人对万事万物生存法则的睿智思考,对历朝历代兴衰更迭规律的深刻洞察。历史经验表明:忧患意识什么时候都不可或缺,而且形势越好、发展越顺利,就越须克服懈怠情绪、增强忧患意识。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我们现在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我们完全有理由为此感到自豪和骄傲。同时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面临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我们党面临的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严峻考验与挑战前所未有。在这种形势下,只有常怀忧患意识,“从坏处准备,争取最好的结果”,才会有预见、早防范,才能掌握发展主动权、开创工作新局面。
忧患意识与责任意识紧密相连、不可偏废:责任意识以忧患意识为前提,忧患意识激发人们明确自身的责任和担当;忧患意识以责任意识为归宿,忧患意识最终要落实为未雨绸缪、履职尽责的意识和行动。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许许多多忧患意识与责任意识兼备的有识、有为之士。但毋庸讳言,有一些人身上存在忧患意识有余而责任意识不足的现象:谈起问题和矛盾来头头是道、怒形于色,却很少有建设性的思考,也很少涉及自身的责任与担当。出现这种现象,可能源于两方面的认识:一是认为问题和矛盾大都是全局性、“体制性”的,只能由国家、政府、社会来解决,个人的力量微不足道;二是放大问题和矛盾的严重性、危害性,看不到解决的希望和途径,陷入一味的悲观失望之中。这两种认识都有可能使忧患意识转变为“事不关己”的空谈和“愤青”式的情感宣泄,对于问题和矛盾的解决则作用甚微,甚至可能起反作用。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的确有很多是深层次的,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各级党委和政府无疑是主导力量,但这并不意味着作为个体的我们每一个人就可以无所作为。事实上,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既有忧患意识又有责任担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就能凝聚起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问题和矛盾的解决就有了坚实基础。在这方面,广大党员干部更须弘扬“先天下之忧而忧”的精神,率先垂范、尽职尽责,以实际行动团结带领人民群众攻坚克难,积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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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晓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