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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水稻南繁基地认定为首批转基因试验基地

核心提示: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发文认定6个基地为首批农业转基因试验基地(农办科〔2017〕7号)。其中,我校申报的水稻南繁基地经农业部专家会议评审和现场评审,入选首批农业转基因试验基地。

南湖网讯(通讯员田宇)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发文认定6个基地为首批农业转基因试验基地(农办科〔2017〕7号)。其中,我校申报的水稻南繁基地经农业部专家会议评审和现场评审,入选首批农业转基因试验基地。

据悉, 2016年11月,农业部开展第一批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认定工作。该基地认定范围界定为在海南省南部的三亚市、陵水县、乐东县开展农业转基因作物试验的现有育制种基地,不仅要求参加认定的基地必须符合《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通用要求试验基地》(农业部2406号公告-3-2016)规范,并且对基地的设施条件、组织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均提出了严格要求。该基地认定工作旨在落实《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海南)建设规划(2015-2025年)》的相关要求,加强南繁试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强化转基因研究试验的追溯管理,今后转基因试验将逐步纳入试验基地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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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名单

审核人:梅方竹

责任编辑:耿甜甜、喻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