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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作弊行为“零容忍”

核心提示:我校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和第五届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6月20日在丹桂楼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学位授予名单并对2017年新增及动态调整博士硕士学位点申报方案进行审议,会议提出并通过,为加强诚信教育,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自2017年9月1日起对学生考试作弊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认定将不授予学位。

南湖网讯(通讯员李钰婧 柴倩)第五届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由委员会主席、副校长张献龙主持。会议强调:一是以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加强硕士专业学位授予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强导师责任意识,要抓好培养环节的过程管理,注重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三是鼓励各学院自主开展专业学位论文全盲评,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四是健全研究生的干预和退出机制。依托中期考试、论文答辩等关键环节,建立淘汰机制;五是加强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尤其是下设多个领域的专业学位点,要分领域进行建设和评估。

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由委员会主席、校长邓秀新主持。会议表决通过了2017年夏季学位授予名单,同意授予刘国强等213人博士学位,闽海等1541人硕士学位,曹宗凤等4069人学士学位。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新增及动态调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方案,并对《华中农业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会议强调,要抓住全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重大历史机遇,在“服务需求、提高质量”的改革发展背景下,坚持特色发展,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加强学位授权点内涵建设,在各自类型和层次上实现特色发展、差别化发展;要重视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位论文撰写要求,提升学生的论文写作能力。

最后,会议对学生学位授予条件进行了讨论,会议提出并通过,自2017年9月1日起,为加强诚信教育,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对全校学生考试作弊行为采取“零容忍”,无论作弊者所在年级高低、所受处分轻重,一经认定一律不予授予学位,同时修订《华中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今后严格实施有关制度。

审核人:范金凤

责任编辑:蒋朝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