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发展规划处通讯员 肖霞 汪华)6月2日,学校发文宣布《关于印发华中农业大学统计工作条例的通知》(农〔1991〕校字第162号)等86件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废止。此前,学校已发文宣布《重申规范公文收、发处理工作的意见》(校发〔1998〕33号)等88件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失效。
据发展规划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批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的原因主要是,“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一致、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且已被新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涵盖或替代”。宣布失效的主要原因,一是阶段性工作已经完成或适用期已过,如《华中农业大学教职工提前或越级晋升工资的实施方案》(农人字〔1997〕386号);二是制定制度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发生变动,如《华中农业大学定期审计实施办法细则》(农〔89〕审计字第52号);三是调整对象消失,如《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公开报考行政管理人员的办法》(农人〔2003〕264号);四是不再符合学校事业发展实际,如《华中农业大学自办液化石油气补贴办法》(劳就管字(1994)01号)。
根据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年的工作部署,自3月起,全校范围内系统开展“存、废、改、并、立、释”制度清理工作。截至4月初,工作组共收到学校50个二级单位提交的,自改革开放以来累计的726件规章制度、163件规范性文件、1001件内部工作制度。学校先后召开工作组会议、规章制度清理专题审议会议,研讨共性问题,审查规章制度清理统计材料。在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二次清理反馈确认的基础上,“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年”领导小组对清理结果进行研究,决定对上述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和失效。
据悉,学校对没有正式发文,且不再符合学校事业发展实际,不再具有实施必要的80件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宣布停止执行。
(审核人:范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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