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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要有“上游意识”

核心提示:日前,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进行专题调研座谈时强调:“湖北位居长江中游,但相对于江西、安徽、江苏、上海,又是长江的上游,全省上下特别是沿江地区必须牢固树立三个‘上游意识’。”

本报讯(湖北日报记者黄俊华)“长江干净与否,取决于上游。”日前,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专题调研座谈时强调:“湖北位居长江中游,但相对于江西、安徽、江苏、上海,又是长江的上游,全省上下特别是沿江地区必须牢固树立三个‘上游意识’。”

李鸿忠说,湖北是长江径流里程最长的省份,也是三峡工程库坝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加强长江生态保护的责任重大,推动绿色发展的任务艰巨。

“一要强化‘位置上游’意识。”李鸿忠说,位置是相对的,在整个长江流域除长江源外没有绝对的上游,也没有绝对的下游。有些沿江市县在省内处于长江下游,但相对下游省市又处于上游位置。因此,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发展理念,始终恪守“上游”定位,着眼长江全流域,跳出湖北看长江,对长江负责,切实站好保护中华民族母亲河的湖北岗哨。

“二要强化‘责任上游’意识。”李鸿忠指出,位置就是责任。位居上游既要强化“上游意识”,更要担起“上游责任”,要树立源头思维,想问题、作决策、谋发展对下游负责,为下游着想。沿江地区不要左顾右盼、不要瞻前顾后,要坚持“谁家的孩子谁来抱”,守好自己的“责任田”,把自己的责任履行好,把自家的问题解决好,把属地环保工作做好。

“三要强化‘工作标准上游’意识。”李鸿忠强调,工作高标准是政治要求,是岗位责任,是历史责任。湖北在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方面要走在前列、力争上游,必须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改善生产力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对此,省委、省政府态度鲜明,宁可不进位,也不要“带污染的GDP”。

责任编辑: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