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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农业部种猪质检中心通过“2+1”复评审

核心提示:10月26日至28日,我校农业部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机构审查认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复评审。

“2+1”复查换证现场评审首次会议
“2+1”复查换证现场评审首次会议 (供图周全

南湖网讯(通讯员童群芳)10月26日至28日,我校农业部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机构审查认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复评审。

农业部畜禽产品质检中心常务副主任柏凡、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院高级工程师解金芳、农业部畜禽产品质检中心副主任曾勇、农业部种猪质检中心副主任王金勇组成农业部专家评审组,对我校农业部种猪质检中心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机构审查认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复评审,又称“2+1”复评审。我校副校长、农业部种猪质检中心主任姚江林,动科动医学院党委书记刘兴斌,科发院基地与人才处处长程永扬,动科动医学院副院长、农业部种猪质检中心常务副主任赵书红及中心全体员工出席评审会。

农业部种猪质检中心副主任兼技术负责人刘望宏对中心三年质检工作的情况进行汇报。评审专家组通过看、听、查、问、考等形式,按照评审计划分软件、硬件两个小组对农业部种猪质检中心三年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审。评审专家组对中心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提出改进意见。专家组认为,农业部种猪质检中心在机构与人员、质量体系、仪器设备、检测工作、记录与报告和设施与环境六个方面,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基本条件》的要求。申请承检的种猪26个产品,77个参数具备按相关标准进行检验的能力,同意基本通过“2+1”复查换证现场评审。

姚江林代表学校和农业部种猪质检中心感谢专家组的问诊把脉,对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表示认同。他说,学校一贯重视农业部种猪质检中心的建设,把它纳入学校科技创新体系和科研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人员、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专家组的全面评审对于进一步规范中心的检测行为,提高中心的检测检验水平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心全体员工要按照专家组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质量体系建设,着力加强人员培训、安全管理以及过程管理,不断提升农业部种猪质检中心的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其在种猪质检领域的表率作用,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审核人:刘望宏

责任编辑:刘华